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重点治理第三十六条有效城市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针对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执法、重点监管等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告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机构。地方法规 ·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