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三章 支持与保障第二十三条有效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志愿者本人或者家庭有困难时,可以申请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2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