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在自然保护区引种繁殖动植物或采集动植物标本、种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3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