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有效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