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消防条例/第四章 灭火救援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消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有权调动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交通、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等有关单位进行灭火救援。地方法规 ·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