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第四章 运营服务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公共汽车客运经营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服务,保障乘客权利:(一)向乘客提供购票凭证;(二)为老、弱、病、残、孕等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三)按照相关服务规范开启换气、空调设备;(四)公共汽车发生故障、事故无法正常行驶时,引导乘客免费换乘相同线路、相同方向的车辆;(五)公共汽车刷卡设备发生故障无法刷卡时,允许持卡乘客免费乘坐;(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