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鼓励与规范第十五条有效鼓励企业对本单位职工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荣誉称号的企业,对本单位职工给予奖励的,奖金可以纳入生产成本。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