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建设项目取水,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取水计划和回用水利用方案。市、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受理。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