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崇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