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非物质文化遗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亚鲁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中,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安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