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八条已修改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防洪规划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