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第二条有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经营者、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或者组织从事客运经营。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