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鼓励进城居住的农村居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给予放弃建房资格并退出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奖励和补偿。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