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条有效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应当纳入当地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并与相关的环境治理、土地利用等专业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