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发展城市园林绿化事业,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适应公众游憩需要,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2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