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根据自治县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依法制定、修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地方法规 ·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5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