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四条已修改鼓励市民每年参加体质测定,鼓励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体质测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3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