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第十条已修改每年11月1日为市民长跑日。在市民长跑日,市、区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长跑活动,鼓励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开展长跑活动,鼓励市民参加长跑活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3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