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有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