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条
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为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创造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残疾人获取政务信息提供方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网站、政府公益活动网站和社会公共服务网站应当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方便视力障碍者获取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应当鼓励研发、推广使用符合残疾人无障碍交流需要的通讯技术和产品设备。 第六十九条 大型、重点公共场所和风景区、公园的主要景点应当设立盲文简介和盲人手摸模型。
面向公众服务的重点服务行业应当推广手语。 第七十条 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应当逐步开辟残疾人专栏或者专题节目,电视新闻和其他影视节目应当逐步采用中文字幕和手语翻译。 电信、互联网等运营企业可以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推出适合残疾人使用的信息产品和符合残疾人需要的无障碍业务服务。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