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激励国家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意识,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使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