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自治县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由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按照有关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经自治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金额不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26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