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地方法规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