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2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