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地热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地热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地热水资源的保护、节约和管理,也可以用于地热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地方法规 · 丹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