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