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废止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及其修改、废止决定和解释,应当在通过之后的三十日内,将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及其修改、废止决定和解释文本及说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地方法规 ·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