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五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保护区都有保护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保护区生态环境、伤害黑颈鹤及其他野生动物等行为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0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