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昭通大山包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二条有效管理机构应当调动当地村民保护黑颈鹤及其栖息地的积极性,可以与当地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签订共管协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保护区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应当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3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