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第五章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四十三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拟提请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决的法规案,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向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地方法规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