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硒资源保护与利用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硒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本条例所称硒资源,是指在自然环境下形成的硒矿床和富集硒元素的岩石、土壤、水、植物、动物、微生物。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8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