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房地产交易的宏观调控和指导,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

土地、财政、税务、物价、工商、审计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参与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监督指导。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