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第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