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