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五项规定,设置水上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和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货栈的,由自治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海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