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