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和备案第五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地方性法规报批、公布和备案的具体工作。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可以对地方性法规有关具体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