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提出地方性法规案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将地方性法规草案发给代表。地方法规 ·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