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矿山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主管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现岗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