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第二十条已修改在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22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