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规划建设集贸市场。

县级人民政府在不影响消防安全、道路通行和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以划定特定时段临时设摊经营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集贸市场和临时设摊经营区域的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保持场地清洁。

地方法规 · 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