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预防为主、节约优先、生态保护、损害担责、确保安全的原则。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