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罗浮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二十二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和博罗县人民政府、罗浮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罗浮山红色文化的挖掘,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基地、青少年研学基地,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