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款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或者将油烟排入下水管网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