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羌族自治县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规范北川羌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的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推进依法治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批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7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