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和服务第四十五条有效对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但对已强制隔离戒毒2次以上的,应当直接作出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的决定。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