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海关在口岸监管区发现可能流入非法渠道的易制毒化学品,应当不予放行,并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及时开展调查,调查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货物所有人、发货人、收货人和运输人应当配合调查。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