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三章 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第五十四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