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有效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