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企事业单位的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承担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